关于填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郝婷婷发布时间:2017-12-13浏览次数:617

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和《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省校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点纳入常规考核和绩效评价。每年12月底,省级示范中心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校级示范中心提交“徐州工程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
  请相关示范中心认真填写年报材料,并于12月22日前将打印稿1份(封面加盖学院章)交至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3楼B326房间,联系人:赵颖苏,内线电话:6755),电子稿发至sysgl@xzit.edu.cn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先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经学校审核后再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http://jsgxpt.seu.edu.cn)进行网上填报。
  附件:
  1.我校省级、校级示范中心名单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
  3.徐州工程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
  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填报说明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1:我校省级、校级示范中心名单.docx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doc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徐州工程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doc

附件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