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6〕2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我校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学院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年来高校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各学院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学院、实验室两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明确到岗、压实到人。对共建共管实验室,要明确牵头主体,厘清责任边界,做到权责清晰、管控到位。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各学院须健全实验室安全组织管理架构,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完善覆盖分级分类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演练等内容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四)全面摸排,切实做到不留死角
各学院要在前期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精准识别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摸清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底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隐患实,确保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切实筑牢学校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排查
各学院对照教育部印发《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组织所属实验室全面排查梳理,逐项填写主要风险点,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严格落实教育部“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的动态管理要求,聚焦高风险实验室、危化品、气体钢瓶、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建立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实施精准管控、闭环治理。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
各学院严格对照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年)》(见附件2)等标准,组织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须制定专项管控方案,落实临时防控措施,同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见附件3)。
(三)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
各学院全面梳理所属实验室各类危险源底数,如实填报《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见附件4)。填报完成后,学校将依托学校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开展风险判级。学院依据判级结果自行核对分级结果,填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年)》(见附件5),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范各级各类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四)全面开展实验项目风险评估
各学院依托学校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对所有在开设实验项目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应评尽评(具体操作见附件6)。如需批量导入项目信息,可按照《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批量申请模板》(见附件7)规范填报,确保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标准化、规范化、台账化管理。
(五)强化全员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
各学院坚持全员、全面、全程原则,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等方面教育培训。尤其严把实验室安全准入关,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准入资格。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生物、辐射等重要危险源的学院,须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另行开展针对性、专业化安全培训,待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开展相关实验教学与科研活动。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规范填报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按要求完成各项材料报送。
2.因此项工作涉及许多新规定、新要求,且填报信息较多,学校将召开制度解读及信息填报指导会,各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及相关人员请参会学习,具体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于6月1日前,将附件3-5,6月22日前将附件1,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报送地址: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B326)
报送邮箱:sysaq@xzit.edu.cn
联系人:朱玲
联系电话:83689755(内线:6755)
附件:
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年).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