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我校实验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调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实验室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校决定开展 2021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评选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两类。先进集体评选设实验室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设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设备维护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均为1个。
2、实验室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学校批准成立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设备维护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专(兼)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的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提交申报材料报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3、专家组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并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 、《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4),参考《对支撑材料的说明》(见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12月22日12:00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和汇总表各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交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B330,联系人:郝婷婷, 联系电话:83689891(6891)),电子稿发送至sysgl@xzit.edu.cn。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x
4、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