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郝婷婷发布时间:2017-02-21浏览次数:636

各学院、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维护新学期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实验室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中心),各级重点实验室等。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学院、各实验室开学初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等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各学院、各实验室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扎扎实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3.完善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不得将实验室的钥匙交由学生或其他人员保管。对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所有人员都要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4.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学院开学初要对本学院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消防类安全隐患、用电安全隐患、用气安全隐患、设备使用安全隐患、化学试剂管理安全隐患等),排查安全隐患,要突出重点,不留死角。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书面整改建议报教学设备处。安全隐患消除前,不允许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5.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学院、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贮存、领用和使用;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排查和实时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验室情况,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到学校相关部门。
  2.学校检查。开学初学校教学运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教学设备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