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亚峰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1123

各学院:

危险源是指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 )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针对危险源进行监控和风险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验室危险源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危险源分类

根据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危险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辐射伤害;激光、强光伤害;粉尘伤害;高温伤害;低温伤害;飞溅伤害;其他。

2.化学性危险、危害: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液、废固。

3.生物性危险、危害: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真菌;其他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5.其他。

二、危险源统计范围

学校所有涉及实验的房间,包括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及准备室等。

三、危险源统计要求

1.以实验室为单位,针对危化品、实验废弃物、实验仪器设备、实验用特种设备(含气瓶)、射线类装置设备、生物安全等内容,逐一排查,全面如实填写《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附件1),实验用特种设备还需填写《特种设备管理台账》(附件2)。

2.填写《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中危险源类别时,按照表格模板填写完整三级分类。

3.实验室下设多个实验房间,填写《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时请注明房间号;实验室属于临建场所,或者没有房间号时,请注明其具体位置(如:学生宿舍1号楼地下室东南侧)。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将《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及《特种设备管理台账》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交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B3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xzit.edu.cn

2.联系人:朱玲联系电话:836897556755

3.报送截止日期:2019510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4.30

附件1: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xlsx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