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训实验室24小时安全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亚峰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785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苏教安函〔201811 号)要求,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方针,保证在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组织、领导、指挥能力,确保实训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就进一步落实和加强2019年度实训实验室24小时安全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值班安排

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值班地点。并于411日前将“实训实验室24小时安全值班表”(见附件)纸质稿(1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报送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B326)。电子稿发至sysaq@xzit.edu.cn。值班时间从4月11日开始。

二、落实值班任务

1.带班领导要进行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外出或不在位时,须交代工作人员临时代替,做到交接班工作班次间无缝衔接;

2.值班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安全和非工作时间段的实验室安全,一般以非工作时间为重点责任时间;凡值班时间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行追责;

3.值班人员要对责任房间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对于突发事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处理,并及时上报;

4.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汇总归档,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5.值班人员临走前,须认真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做好断水断电、仪器设备检查、试剂药品盘点等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三、严格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坚守岗位,按时值班,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现象;

2.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实验室24小时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凡脱岗、漏岗或因值班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后果、贻误突发事件处置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实训实验室24小时安全值班表.xlsx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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