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学校决定全面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实验室安全员,建立学院层面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本学院的各级各类实训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的安全责任人。填报“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附件1)。
二、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各学院健全完善学院层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管理细则、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文件。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
各学院要加大实训实验室安全宣教力度,通过开设针对性的安全课程、利用微信等平台推送相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知识、组织参加实验室安全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师生切实掌握实验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物安全、电离辐射安全、特殊仪器设备使用安全的常识、安全管理、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知识和应急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四、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各学院要严格对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2),逐项进行排查,梳理安全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如实填报“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各学院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对实验室和学院层面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报送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实施临时应急防范措施。
请各学院于2018年12月2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B326),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xzit.edu.cn
其他未尽事项请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朱玲
电话:83689755(6755)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楼B326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