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和《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省校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点纳入常规考核和绩效评价,每年12月底,省级示范中心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校级示范中心提交“徐州工程学院徐州工程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
请相关示范中心认真填写年报材料,并于12月25日前将打印稿1份(封面签字盖章)交至教学设备处,电子稿发至sysgl@xzit.edu.cn。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除提交打印稿和电子稿外,还需在“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http://jsgxpt.seu.edu.cn)进行网上填报。
附件:
1.我校省级、校级示范中心名单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
3.徐州工程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
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填报说明
教学设备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