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郝婷婷发布时间:2018-11-13浏览次数:584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苏教科函〔201813号)要求,省教育厅专家组将于1120日对我校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2.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

3.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4.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5.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

6.应急预案设立情况;

7.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

8.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9.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情况。

三、检查程序

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等相关资料,实地考察科研实验室,检查意见反馈。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保持实验室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完好,实验室各房间安全责任牌信息完整;

3.准备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责任书、安全应急预案、操作规范、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台账等档案材料备查。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