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和《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省、校两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及建设点应纳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提交《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附件1);校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提交《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附件2)。
二、填报要求
1.省、校两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建设经验与成效,优化整合资源,提升使用效益。年度报告表中成果明细表所填报内容要另附支撑材料,即各成果的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稿(单独装订成册,1份,封面加盖学院章)。
2.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先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经学校审核后参照填报说明(附件3),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https://jsgjc.jse.edu.cn/zxps/Index.aspx)进行网上填报。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于12月8日17:00前将纸质稿(1份,封面加盖学院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B330),联系人:郝婷婷,联系电话:83689891(6891),电子档发送至sysgl@xzit.edu.cn。
附件:
1.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doc
2.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doc
3.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填报说明.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