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见附件1),学校将开展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评选设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各类推荐名额均不超过1个。
2、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
3、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专(兼)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
3、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我校自行设计加工(或委托)制造仪器设备或参与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4、大仪共享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开展开放共享服务且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的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提交推荐材料报送至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3、专家组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单,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公示后上报省实验室研究会。
四、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
1、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并填写《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江苏省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江苏省高校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申报表》、《江苏省高校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2、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0日17:00前将申报表纸质材料各2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交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B330,联系人:郝婷婷, 联系电话:83689891(6891)),电子文档(文件夹命名:xx学院先进申报表)发送至sysgl@xzit.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pdf
2: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附表1-5.docx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