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亚峰发布时间:2021-06-24浏览次数:907

各学院:

依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见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和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14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需求导向。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实验内容不少于2个学时,切实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着力还原真实实验的操作环境和互动感受。

2.向上对标。应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要求和技术规范,融合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设计内容,创新资源呈现方式,建成能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和研究探索型实验。

3.动态调整。加强课程建设过程跟踪检查,支持教师积极参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研发和教学实践,对建设成效突出的课程进行重点扶持。

二、申报要求

1. 各学院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过程中体现课程思政,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建设专业急需、特色鲜明的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打造一批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实现真实实验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

2.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参考《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见附件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版)》,结合人才培养计划和学院实际,科学规划课程选题,实现差异化、侧重式课程培育。

3.以学院为单位推荐申报课程,不限专业和学科门类,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课程不少于2个。

三、组织管理

1.各学院要完成申报课程的整体建设,申报课程的虚拟仿真技术架构、技术参数、脚本设计等由学院提出,鼓励学院自主研发,也可公开招标有资质的技术支持供应商进行研发。原则上申报课程须于下学期运行使用,确保课程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遴选立项建设课程,择优推荐参加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评选。

3.学校建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服务平台,为立项课程提供展示和运行服务。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申报团队,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见附件4)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于20219117时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及汇总表提交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行政楼B330),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邮箱sysgl@xzit.edu.cn。联系人:郝婷婷,联系电话:836898916891)。

五、其他事项

1.立项课程作为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储备资源,学院要将其纳入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统筹建设。

2.课程团队要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的相关要求,开展课程建设;学院要加强对立项课程建设的指导,积极组织团队参加相关学习交流;学校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进展不利的项目,将终止建设。

3.学校设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对立项课程予以支持;对获批省级或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4.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网站www.ilab-x.com,可查阅以往获批的国家级项目;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可查看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和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pdf

 附件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xlsx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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