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和《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省校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点纳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评价。每年12月底,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校级示范中心提交“徐州工程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表”。具体要求如下:
1、请相关学院认真填写年度报告表。其中年度报告表中成果明细表所填报内容要另附支撑材料,即各成果的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稿(单独装订成册,1份,封面加盖学院章)。
2、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先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经学校审核后再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http://jsgxpt.seu.edu.cn)进行网上填报。
3、请相关学院于12月16日前将纸质稿(1份,封面加盖学院章)交至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行政楼B330, 内线电话:6891),电子稿发至sysgl@xzit.edu.cn。
附件: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doc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