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十一、中秋’假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工作。
二、各学院在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针对水电气、危险化学品、大型仪器、特种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放假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予开放。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落实好安全责任人,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放假期间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
实设处安全值班电话:
办公电话:83689755(6755) 手机:13813466830(66830)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