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徐亚峰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867

各学院:

为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深入推进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研发成果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特举办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己设计、研制、制作的教学仪器设备。不含实验教学软件。

2.已应用于我校实验教学一至两学年,性能安全可靠,使用效果良好。

3.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二、评审标准

1.教学性:能够贴近教学实际,应用于课堂演示、实验教学等环节;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不同课程的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起到促进作用;实验设备有与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2.科学性:教学仪器设备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内容精彩,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4.启发性:可直观地对某一理论或现象进行演示、验证;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低廉、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评选组织

1.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2.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若干。

3.在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推荐参加全国高校仪器设备博览会“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展示”活动。

    四、评选程序

1.审阅材料。

2. 现场演示、内容介绍与现场答辩。

    五、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数量不限。

2.申报材料要求

(1)作品简介(包括完成单位、完成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以及作品的作用、功能等简介),字数限 2000 字以内;

(2)主要性能及特色(从上述评审条件所列的 5 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字数限 1500 字以内;

(3)支撑材料(3-5 张设备照片、教学应用证明(学校教务处盖章)、安全性论证(所在学院盖章)和学院推荐意见。

上述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其它选择性提供支撑材料包括 3-5 分钟设备使用视频资料,专利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六、时间安排

1.2020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的主要材料送至行政楼B322房间,同时将电子稿发至88978072@qq.com电子邮箱,联系人:尹成良,电话:83105272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