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训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郝婷婷发布时间:2017-05-05浏览次数:753

各学院、各实验中心(室):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对我校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及其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集中开展实训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仓库,教学、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固体、液体、气体化学废弃物处理。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2.各相关学院对照《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自查自纠,梳理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地点和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自查结束后撰写《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检查自查报告》(附件2)并于5月26日前将《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检查自查报告》(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报送到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其中,自查报告需包含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并突出亮点。
  希望各相关学院相关实验中心(室)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
  联系人:徐玮玮  电话:83689755(6755)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检查自查报告
  附件3: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5月5日

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doc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检查自查报告.doc徐州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