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2015年获批立项建设的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现已进入验收期,为保证省级示范中心建设质量与水平,及时总结建设成效,迎接省专家组的验收,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示范中心的校内预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5年省立项资助建设(已满两年建设周期)的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
二、验收依据与标准
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江苏省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标准》,检查总结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尤其是在推进优质资源共享以及对省内外高校和对本校实验中心建设的示范辐射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具体验收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
三、验收程序
1.学院自查、自评、申报阶段
4月17日—5月12日,相关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客观真实地进行自查、自评。对照验收标准和建设目标,总结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建设成效,根据建设点立项时间与建设情况,填报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学校评议、考察阶段
5月15日—5月26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的验收申请表、支撑材料及网站材料进行评议,同时对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进行现场考察。
3.反馈整改阶段
6月1日—6月16日,根据专家评议和现场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及时反馈相关学院,相关学院和示范中心据以整改,并做好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
(3)项目立项申报表(复印件)。
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
(2)项目立项申报表。
(3)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
(4)相关支撑材料(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整体情况介绍;学校和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典型自编教材,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其它能够反映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成效的材料)。
3.网站材料
参加验收的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需建设以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依托的独立网站,采用文字与图片、视频相结合的形式介绍省级示范中心建设整体情况,充分展示省级示范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实时展示中心整体建设情况、师资队伍概况、仪器设备配置、实验教学日常运行、开放共享服务等动态。网站验收信息具体包括验收申请材料、项目立项申报表、验收审计报告、示范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与管理创新的成效、学校及示范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验收申报材料中填写的相关量化数据与建设成果,要在网站上进行详细展示。
4.材料报送
书面材料请于5月1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ys@xzit.edu.cn。
地址:行政楼B112室
联系人:赵颖苏
联系电话:83689891(6891)
请有关学院高度重视验收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查自评,以评促建,推动我校实训实验中心建设和实训实验教学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并争取以优良成绩通过省验收。
附件:
1. 江苏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标准
2. 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
3.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审计报告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4.13
附件1:江苏省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标准.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格式及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