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危险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郝婷婷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我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验室危险源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危险源分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辐射伤害;激光、强光伤害;粉尘伤害;高温伤害;低温伤害;飞溅伤害等。

2.化学性危险、危害: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液、废固等。

3.生物性危险、危害: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真菌;其他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等。

4.辐射性危险、危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与核材料产生的电离辐射等。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灭菌锅、反应釜等);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二、危险源统计范围

全校实验室,包括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及准备室等。

三、危险源统计要求

1.以房间为单位,对照上述危险源分类,逐一排查,填写《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详见附件)。

2.若实验室属于临建场所,或者没有房间号时,请注明其具体位置(如:学生宿舍1号楼地下室东南侧)。

四、报送要求

1.各学院将《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B3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xzit.edu.cn

2.报送截止日期:20241223日。

联系人:朱玲、侯娜娃。

联系电话:836897556755)。

 

附件: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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