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郝婷婷发布时间:2026-04-01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促进设备使用效益、开放共享水平的全面提升,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徐工院实设发〔20253号)、《徐州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徐工院实设发〔2025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对象为单台(套)原值40万元(含)以上,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行政、后勤领域设备除外)(清单见附件1)。所有附件1所列仪器设备原则上均需接受考核,符合《实施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的,可申请不列入考核范围,但须按要求填报《徐州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不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核内容

依据《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重点考核设备机时利用、设备管理、应用成果、其他成果四个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徐州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3)。

三、工作安排

本次考核严格按照机组自评、单位审核、学校考核、结果公示四个阶段开展,各阶段时间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机组自评阶段41—410

各大型仪器设备机组负责人对照《实施办法》及《评分表》,对 2025年度设备使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如实填报《评分表》,并整理设备使用记录、成果证明、培训资料等相关支撑材料(根据《评分表》中填表说明第四条对应提供),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二)单位审核阶段410日—417

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学院领导牵头,对本学院所有机组的自评材料及填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逐一核实设备使用情况,形成本单位考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将《评分表》、审核意见及全套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扫描件)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行政楼B330)。申请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设备,学院须对机组提交的不考核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后的《徐州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不考核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一并报送。

(三)学校考核阶段417日—42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通过复审学院上报考核材料、现场抽查设备使用情况及支撑材料的形式进行复审,并对设备使用情况,学院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定级。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材料、填报数据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的,直接判定为考核不合格。

(四)结果公示及应用

学校将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学院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依据考核结果形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并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机组和学院予以督促整改。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规范填报。各机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自查自评责任,如实填报相关数据、整理支撑材料,严禁虚报、瞒报、漏报。各学院要严把审核关,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3.强化整改,以考促建。各学院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全面梳理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对考核发现的不足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联系人:郝婷婷

联系电话:83689891(内线6891

电子邮箱:sysgl@xzit.edu.cn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清单.xlsx

2.徐州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不考核申请表.docx

3.徐州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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