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学校决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各学院要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精细化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治理风险和消除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室环境。
二、强化落实,全面开展排查
各学院要迅速行动,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切实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立即组织专业力量,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对学院所属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与整改,坚决堵塞管理漏洞。
一是紧盯关键环节。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涉及高温、高压、高速、强磁、辐射等高风险工艺的实验项目进行梳理排查。逐一核查试剂存放、使用记录、实验环境及配套条件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对使用高氯酸、镁粉、乙醚、石油醚、丙酮等易燃易爆试剂的实验室,要重点核查通风橱运行状况及操作规范性。
二是强化过程管理。所有开设实验项目须完成风险评估,明确识别试剂反应、工艺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未开展风险评估或评估不充分的,不得开展实验。必须配备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工程防护设施(如通风橱、防爆设施等)及个人防护装备,确保防护措施到位、有效。防护条件不满足要求的,暂停相关实验。
三是加强专项培训。涉及高风险实验师生必须接受安全专项培训与操作规程考核,熟练掌握试剂特性、应急处置方法及个人防护要求。培训未覆盖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相关实验。
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实验室(或课题组)负责人根据危险源种类,制定清晰、准确、路线式的实验室应急预案并在实验室内张贴。内容包括不限于应急举措、逃生路线、本实验室的水阀位置、电路总开关位置、喷淋洗眼器位置、校内应急处电话等紧急联系方式。按规范配齐应急柜物品,合理摆放、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完好可用。
三、实行闭环管理,取得实际成效
一是建立隐患台账。各学院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详细的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是严格整改标准。对高风险实验室不满足安全条件、防护条件的,或实验人员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暂停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学校将于近期对重要节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学院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的学院和个人,将依据《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责;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联系人:朱玲
联系电话:83689755(内线:6755)
联系邮箱:sysaq@xzi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