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计算机、打印机类设备维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学校决定全面启用OA电子报修审批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校内各单位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维修及打印耗材更换申请。凡涉及此类维修事项,均须通过OA系统填报“徐州工程学院(计算机、打印机)维修审核审批单”,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维修。原应用于计算机、打印机维修使用的纸质版申请表同步废止。
二、流程说明
1.报修人填报:单台设备维修由报修人如实填写设备信息、故障描述、维修模式等内容;批量维修由报修人上传“徐州工程学院(计算机、打印机)批量维修申请明细表”。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接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指派定点维修服务商进行现场检测,制定初步维修方案并核算维修预算。
3.经费审批:涉及经费支出的项目,将推送经费管理部门审批。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派单:根据审批结果,委托定点服务商按服务合同执行维修。
5.验收与评价:维修完成后,由报修人组织验收,填写实际维修金额、服务评价等信息,并上传“徐州工程学院(计算机、打印机)维修验收报告”。
6.定期报账:维修完成后,经费管理部门报账员定期履行报销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坚持节约优先:各单位应合理评估维修必要性,严格控制维修频次与费用,杜绝资源浪费。
2.规范流程执行:所有维修申请须在维修实施前提交审批手续,确保维修内容清晰、可查,严禁“先修后批”。
3.强化过程管理:报修人应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流程流转及时;维修完成后,验收评价须真实有效,确保维修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设备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刘顺顺联系电话:83105272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计算机、打印机)批量维修申请明细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