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实验室安全提醒

发布者:郝婷婷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3

烈日炎炎的夏日,师生们在走进实验室热情工作的同时,也要将安全作为工作的准绳。为确保高温天气下实验室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实验活动平稳运行,严防高温天气实验室安全问题,特做以下提醒: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须符合实验室火灾类型,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如乙醇、乙醚、氢气、乙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烘箱、马弗炉等高温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

7.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8.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畅通。

二、实验室化学品安全

1.购置易制毒类、易制爆类化学品需经学校统一向公安部门备案采购。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置。使用时须符合“五双管理”要求。

2.化学品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化学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所有化学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有特殊性质的化学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变质过期的化学品要及时清理销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4.从事危险化学品实验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熟悉所使用化学品的性质,熟练掌握相应化学品的操作方法。

5.各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环境。

三、大型仪器设备安全

1.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2.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3.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注意仪器设备的接地、电磁辐射、网络等安全事项,避免事故发生。

四、实验人员安全

1.各学院要组织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室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警示。实验室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2.对进行受压容器、强电、易燃、易爆等实验的实验室,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实验室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管和劳动保护工作。

“科学实验、安全为先”,让我们携手共进,严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加强防范,为实验活动保驾护航。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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