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5〕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
1.开展安全自查与整改。即日起至6月3日,各学院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2.开展实验室风险等级评定与更新。各学院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附件3),组织开展实验室风险等级评定与更新工作,全面梳理实验室危险源信息,同时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4)。
3.开展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对涉及安全风险的各级各类实验项目进行事前风险评估,明确项目的安全隐患和应急处置预案,以备检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学校抽查阶段
6月,学校组织对实验室进行抽查。
(三)现场检查阶段
6月至8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进校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建设、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
请各学院于6月4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学院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各学院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领导机构、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
联系人:朱玲、黄天博
联系电话:83689755(内线6755)
联系地址: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B326)
联系邮箱:sysaq@xzit.edu.cn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21日